社保建设还存在哪些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 专家详解
发布时间:2017-11-14    资料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

原标题:社保建设还存在哪些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 专家详解

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社保如何为我们兜底(民生三问·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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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目前,社保建设还存在哪些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如何理解?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又该从何入手?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

问 社保制度还要做哪些优化

记者: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人民群众非常关注的领域,这一制度的必要性与重要性到底表现在哪里?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社会保障最基本的功能是解除城乡居民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并为全体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有了养老保险不用担心年老退休后没有经济来源,有了医疗保险不必担心疾病医疗风险,有了失业保险即使失业了也能够有渡过难关的制度保障,有了社会救助则低收入困难群体不会陷入生活绝境,还有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事业……不仅能够增进这些群体的福祉并提升其生活质量,也能够减轻家庭成员的负担与压力。因此,社会保障就是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制度保障。

近几年来,我国社会保障获得了全面发展。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2016年领取养老金的人数达2.6亿多人;全民医保的目标初步实现,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覆盖城乡,救助水平持续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大规模推进,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有了明显改善;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事业也在快速发展。这些使人民的后顾之忧明显减轻,获得感显著增强。因此,社会保障作为不断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制度安排,事实上已经成为全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基本途径与制度保障。

记者:我国社保领域的关键性问题是什么?其不平衡与不充分又表现在哪些方面?

郑功成:毋庸讳言,当前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一制度体系还未发展充分,离真正成熟、定型的制度安排还有不小距离,因此,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从现实出发,社保体系中的不平衡与不充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即有普惠性而公平性依然不足,有多种模式而统一性依然不足,有责任分担机制而权责关系依然不清晰,有权利义务相结合原则而共建共享及个人责任承担依然不足,有政府主导而市场及社会力量调动依然不足,有法定的基本保障而多层次依然不足,有现实保障能力而可持续性依然不足,每项社保制度均存在着需要通过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结构的必要性。

在制度供给上,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滞后,社会力量与市场主体承担的多层次补充保障体系不发达、不能真正满足城乡居民的需要。所有这些,均表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任务依然十分繁重,必须尽快打破地区利益、群体利益固化的藩篱,通过更加有力的改革措施来真正促进制度公平,提高制度运行的效率,并确保制度改革沿着理性的发展之路稳步地循序渐进。

问 保障适度到底保到啥程度

记者: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多层次,这些关键词如何理解?对我国社保体系建设有何影响?

郑功成:这些提法均具有针对性,它关系到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理念并必然对具体制度安排产生影响。

权责清晰的核心是坚持权利与义务有机结合,社会保障作为互助共济的风险分担机制,需要政府(包括各级政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个人应当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而企业与社会各方均需要依法自觉地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以社会保险为主体性制度安排,就是强调参保人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前要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即使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也要尽可能通过劳动创造收入、改善生活。

保障适度是指社会保障水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持适应,水平不能太低也不能太高,低了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起码需要,也不能解决与之相关的社会问题;高了则易滋生“等靠要”福利依赖,并造成制度不可持续。

多层次强调的是不能只有政府主导的法定保障项目,还需要充分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如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