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索引号: lcx-jjfzj-03_A/2017-0811001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    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促进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提出和组织实施重点专项规划,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规划。研究提出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编制全县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2、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监测、预测、预警和综合分析,提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实施经济社会重大战略规划,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5、研究提出全县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编制、下达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

6、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竣工验收,负责全县招投标监督工作;负责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及财政性投资项目稽察工作。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负责政府投资性项目的代建工作。

7、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并实施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略储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规章,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的建设与发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