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索引号: lcx-wsj-13_A/2017-0811001 公开目录: 机构职能 发布日期: 2017年08月11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卫生局 文    号: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卫生技术规范、卫生标准的监督和实施;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协调全县卫生计生资源配置。

(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工作;制度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四)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五)指导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工作;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六)负责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中、省、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和标准,建立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七)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拟订全县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实施办法。

(八)组织实施全县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省、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建立全县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九)贯彻国家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开发。

(十)负责全县医疗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规划管理医学科技优先领域和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

(十一)指导开展人口文化建设;组织全县卫生计生信息化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实施统计调查和人口统计数据分析研究。

(十二)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医学继续教育和规范化培训;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