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1127002
标    题 外地人领结婚证的尴尬
姓    名 陈*
性    别
年    龄 33
手    机 150****0131
邮    箱 514736864@qq.com
身份证号 23020619**********
身    份 老百姓
职    务 老百姓
民    族 汉族
发件IP 218.98.32.*
写信时间 2017年11月28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同志您好!   我是一位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外地女婿,从东北特意来陕西迎娶自己心爱的另一半,但是在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的时候,碰到的事情实在让我对洛川这个苹果亚洲第一大的生产基地产生了厌恶感。   11月21日上午,我和妻子一心一意的到政务大楼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当接待的同志拒绝我们的领证,那一刻我懵逼了。原因很简单,就是户口本公安户籍专用章盖章的方式不一样,不认可黑龙江省公安局户口本的盖章原则,(洛川县户口本是首页,副业都盖章,而黑龙江省户口本是首页盖章,副业不盖章)   当时碰到这个情况,我立即给哈尔滨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打了电话咨询,他们说可以办理登记,并且跟洛川县的民政局接待人进行了沟通,但是却被拒绝,紧接着我又给洛川公安局和哈尔滨公安局确认了两地盖章的不一致,并且跟民政局接待人员再次沟通了,仍然不同意办理结婚登记。这个时刻真的有点绝望,老百姓在这里办事真难。   最后经过1个多小时沟通,终于同意先办理押证的方式办理了结婚登记,让我回哈尔滨按照洛川县的户口本盖章原则盖章复印传过来,当时我没想那么多就办理了,可是万万没想到后面的麻烦来了。。   哈尔滨市的公安局不同意副页盖章,理由是不合法,我再次懵逼了,我马上网上查询以及咨询了律师关于副页盖章的问题,发现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户口本只有首页需要加盖公安户籍专用章,副页不盖章是不需要盖章的,不影响其法律效力,更不能以此拒办结婚登记证。   现在马上就到30日了,结婚证还押在民政局,我很多结婚的事情都没法办理,两地本来很远,让我们夫妻俩好不容易走在了一起,现在这个结婚证却成了我们最大的阻碍,恳请希望领导同志,能给我们解决下领证的难题,我现在真的求助无门了,谢谢!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你好,关于黑龙江籍居民陈鑫所反映办理结婚证有关问题的回复:依据陕西省民政厅【2017】2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三)款规定:《户口簿》首页应当按照规定加盖省公安厅、户籍管理机关公章以及承办人签章,且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须加盖户籍管理专用印章以及承办人签章,对并载明登记日期。同时我们也积极联系公安部门咨询政策依据。依照公安部公通字【1995】91号《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公民户口薄的填写“常住人口登记卡由承办人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应加盖户口登记机关的户口专用章”相关规定,全国范围内户口薄的填写是统一规范的,不存在地域差异。据此,我们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的,不存在过错及违背政策的行为。

处理对象 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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