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五)056号
发布时间:2017-04-21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环保局

截止2017年42117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洛川县环境信访件6件,现将056号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056

受理编号为05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沟村紧邻县城,县城的排污管道由于老化未维修,三、四年的时间使西沟村形成了一个特别大的污水池。近两年的污水冲击已经将西沟村20多亩土地、10多亩林地、1.5公里石子路、5亩的鱼塘、1公里的排水渠全部冲毁,路面全是淤泥。污水池旁边开发商(家瑞置业)修建时的垃圾全部倒在西沟村。政府曾投资80万给西沟村修建了一个20亩的人工湖,由于洛川苹果园区的开发,大量雨水、污水冲下去形成泥石流冲毁了人工湖,人工湖现已废弃。村民曾上访县政府、信访局、环保局、乡政府,相关部门至今无人处理。

县城管局、住建局、房管局、国土局

4月15日上午8时,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县国土局人员参与,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一是关于反映三、四年时间形成一个特别大的污水池问题,经查基本属实。2016年8月18日、19日我县县城突降暴雨,造成金域华府小区西沟畔塌陷,排水管道被冲毁,后逐渐累积形成堰塞湖,但并非三、四年时间形成。该污水池距金域华府小区约76米,塌陷坑直径20米,深25米,周边塌方量约8000立方米,形成的堰塞湖深约3米多。二是关于反映冲毁村民土地、林地、石子路、鱼塘、水渠等问题,经查属实。被毁地块位于西沟沟底,2016年8月18日、19日暴雨形成的泥石流,共冲毁西沟村樊广发等8户菜地19亩、闲置鱼塘2个约5亩(均系个人自行种植、开挖,与村上未签承包合同),冲毁林地约10亩、简易石子路1.5公里,排水管和水渠约1公里。三是关于反映家瑞置业将建筑垃圾倒入西沟问题,经查属实。四是关于反映洛川苹果产业园区雨水污水形成泥石流冲毁人工湖问题,经查不属实。洛川苹果产业园区建有污水池,雨水虽经西沟排放,但没有对该湖造成实质损害,现场查看该湖湖堤总体完好,湖面面积较前几年有所萎缩,主要原因为无水源注入。五是关于反映村民上访无人处理问题,经查不属实。去年8月份灾情发生后,县政府立即责成凤栖街道办做好灾情核查和处理工作,凤栖街道办及时对灾情进行了核查,并走访受灾户,协调6000元民政救助金于2016年8月29日发放到户,拨付3500元转移支付资金用于西沟村恢复水毁生产路(由于连续阴雨、淤泥和实际需要资金量大等原因未实施)。

基本属实

1、举报问题查处情况:2017年4月15日,县城管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七条之规定,对家瑞置业(金域华府项目)监管单位县住建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4月17日前督促企业将倾倒的建筑垃圾整改到位;2017年4月18日,县城管局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向县住建局下发了洛川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罚字[洛]第001号),处以8000元罚款。

2、责任追究情况:2017年4月19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由县纪委书记对城管局局长刘忠全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编号:2017003)。

3、整改措施情况:该问题属于需要一个过程整改的问题。一是由县城管局安排专业人员对堰塞湖中的积水进行抽排,目前堰塞湖中雨污水已基本排完,4月20日前完成疏通水渠工作。二是由凤栖街道办清理处置周边管辖区域内沟坡上的垃圾。4月14日至15日,凤栖街道办已组织干部群众对沟畔边缘垃圾进行了清理,沟坡上的垃圾由于地势陡峭,目前正在清理,4月21日前全部到位。三是由住建局负责,已在险情出现的边缘地段设置了60余米的拦护网,竖立了警示牌;督促家瑞置业施工方立即拆除塌方边缘彩钢房,限期于4月21日前将垃圾清理整改到位,目前正在进地。四是由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