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226、237号
发布时间:2017-05-08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环保局

截止2017年5815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洛川县环境信访件12件,现将121号、123号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226

受理编号为22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西沟内垃圾乱扔乱倒,环境污染严重。投诉人认为西沟附近金域华府小区(在建工程,已建成90%)距离西沟过近,西沟原为生态氧吧,现正在遭受环境破坏。

县住建局、凤栖街道办

1.信访事项是否属实情况。

经查,信访举报问题属实。1.关于反映西沟乱扔乱倒垃圾问题属实;2.关于反映金域华府小区距西沟过近问题,经查符合规划控制,不属实。

2.现场核查情况:5月4日,由县委督查室主任艾延峰、县城管局副局长贾苏民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看,举报“西沟内垃圾乱扔乱倒”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家瑞置业在修建金域华府小区时将部分建筑垃圾倒入西沟内;二是由于西沟紧领县城居民区,部分居民图方便将垃圾倒入沟内;三是西沟沟道内有游玩群众乱扔零星垃圾。反映“金域华府小区距离西沟过近”问题,经查金域华府1号、2号、3号楼距离沟沿大于50米,4号楼距离沟沿大于30米,均符合规划要求。

(1)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经查,金域华府小区建筑垃圾和沟畔周边其它垃圾问题,与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我县的056号举报件中反映的家瑞置业(金域华府小区)将建筑垃圾倒入沟中为同一问题(洛办函〔2017〕36号)。在056号信访件办理过程中,县城管局已于4月15日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每七条、第二十一条,对金域华府小区建设项目的监管单位县住建局行政处罚8000元(罚字〔洛〕第001号),因此本次不再予以查处。

(2)责任追究情况:按照洛办函〔2017〕36号关于056号信访件的整改措施要求,县住建局应于“5月10日前对沟底及边坡无法人工清理的建筑垃圾进行新土回填覆盖,并对回填部分进行合理绿化”,目前正在整治,未超出时限,因此无责任追究。西沟畔其它区域和沟道内群众乱扔乱倒的垃圾,虽然属于凤栖街道办辖区,但由于西沟紧临县城,地形复杂,居民区众多,西沟沟道长约5公里,对群众乱扔乱倒垃圾监管困难,因此只责成凤栖街道办对已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

(3)整改措施:针对举报问题,一是由县住建局负责,必须在5月10日前将金域华府建筑垃圾整治到位,目前正在整治中。二是由凤栖街道办负责,组织人员对西沟沟底、沟畔及周边可视范围内的垃圾进行清理。凤栖街道办已将金域华府小区附近群众乱倒垃圾进行了清理和覆盖,其余地方垃圾于5月10日前清理完毕。三是由住建局加强对家瑞置业公司金域华府小区的监管,严禁再将建筑垃圾倒入沟内;由凤栖街道办负责,在西沟边群众经常乱扔乱倒垃圾位置竖立了严禁乱倒垃圾警示牌,并落实人员实时监管。四是我县正在建设民俗博览园(由市城投公司承建),该项目将西沟景区一并纳入规划,建成后可全面提升西沟环境面貌。

责任单位:洛川县住建局、洛川县凤栖街道办

责任人:吴刚、韩东辉

237

受理编号为23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汽车站后院有一长期垃圾堆放处,长时间不处理,堆积如山才清运,污染环境及周围住户,住户呼吁不要在院子堆放此垃圾。

县交通局

经查,信访举报问题属实。

现场核查情况:5月5日,县委督查室主任艾延峰、县城管局副局长贾苏民对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县客运站日发放各类客运班线200余辆,运送旅客4000余人次,进出流动人员6000余人次,日产生垃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