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川道的林下“钱”途
发布时间:2017-11-24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扶贫局

    洛川县位于陕西省中部,延安市南部,地处渭北高原黄土沟壑区。北接富县、宜川,南与白水相邻,东靠黄龙山地,西与黄陵、宜君毗连。下辖凤栖街道办、旧县镇、石头镇等7镇5乡4社区1个街道办,全县常住人口22.76万人。洛河穿境流过,群众居住主要集中在塬面,川道区域经济发展缓慢。行政区域总面积为1804平方公里,其中有林地为659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为55%全县农民收入主要来自以苹果为主的农业产业,产业结构较单一。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各级的安排和部署,积极履行生态脱贫的工作职责。坚持将国土增绿和脱贫攻坚相结合,通过发展林下产业等途径,积极探索从“输血式”到“造血式”转变扶贫措施的动力源。初步探索出了一条生态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新路子,主要做法和经验如下:

一、领导重视,提升站位,扎实推动生态脱贫工作。

市林业局和洛川县委县政府对我县生态脱贫工作高度重视。就生态脱贫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传达中省市关于贫攻坚工作的政策及林业生态扶贫的精神要求,做到以上率下,高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市局提出的生态岗位就业扶贫、林业产业发展致富等八项措施,是实现“金山银山”经济效益和“绿水青山”生态环境双赢的有效途径,是习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的生动实践。市局以付局长为代表的领导成员曾多次深入我县基层一线考察,督查生态扶贫工作、夯实脱贫攻坚责任。针对洛川苹果产业独大、果价下滑、靠天吃饭的单一现状,为了打破这一产业结构,依据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决定发展林下经济产业,进一步拓宽群众致富增收的渠道。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探索林下产业发展。

为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脱贫攻坚的步伐,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审时度势,依据黄连河林场林区得天独厚的森林资源优势和原场址办公用房便利条件,投资465万元建成洛川县林业食用菌生产基地,建设面积150亩基地依托当地环境、气候、地理等资源优势,从事食用菌生产、加工、销售和林下珍禽饲养。产品以香菇、平菇、灵芝、木耳为主,养殖大鲵、孔雀、桂花雀、七彩珍珠鸡、绿壳蛋鸡、鸿雁、贵妃鸡、白凤乌鸡、黑凤乌鸡、芦花鸡10余种珍稀动物基地新建栽植大棚7个,设有装袋车间、菌种室、接种室、锅炉房、仓库、冷库和加工包装车间

三、延伸产业链条,科学配置,实现资源循环利用。

基地按照循环使用的模式,食用菌生产原材料为原生态、无公害的果树枝条、玉米芯。废苹果树枝和玉米芯被粉碎后制成菌棒养殖食用菌,玉米粒和采菇后余留的菌梗是“上等”鸡饲料,宰杀后的鸡内脏是娃娃鱼的美食,养殖娃娃鱼的废水浇灌苗圃地,鸡粪和废弃菌棒能发酵有机肥,成为苗木“营养餐”。这个“林—菌—禽—渔” 立体循环的生态链既安全环保,又节约成本,还解决了我县苹果废弃枝条、玉米芯再利用的问题。林下通风凉爽,养的禽类抵抗力,无需喂食抗生素也不容易得疫病,禽类吃虫吃草、禽粪又能肥林地,与林木良性循环;娃娃鱼能消化禽类深加工的废料,尽管它对水质要求高,但是养殖娃娃鱼的废水可以用来浇灌苗圃地,也不浪费水资源。这一链条上生产的都是绿色无公害林下产品,市场好、价格高。

四、企业引领辐射周边,助力脱贫攻坚

公司与省三秦公司深入合作,按照“公司+基地+贫困户”的经营模式,“技术指导、政策扶持”等方面入手,将林下产业开发与农民脱贫致富紧密结合起来吸收35户贫困户参与基地生产活动,年平均增收达1万余元,并辐射带动土基、槐柏等乡镇群众前往学习推广目前我局依据当地产业扶贫政策,正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组织培训,鼓励贫困户保底入股,基地代销的形式,广泛吸收更多的贫困户参与到食用菌养殖中来,让林业产业扶贫的道路越走越宽,促进产业发展与脱贫增收协调发展。

五、持续发力,多方参与,进一步发挥基地示范效应。

为了做大基地规模凸显示范效应,加快群众脱贫,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按照市县关于生态扶贫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我们积极谋划,在我县筹建一处全市林下经济培训基地,依托目前产业发展的现状,进一步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提升技术含量,鼓励自主创新,达到引导示范的目的。同时在硬件设施和技术人员上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充分发挥示范带动的作用,提高培训效果。力争在2017年12月底投入使用,同时为延安市林下经济培训基地举行揭牌仪式。

2、争取国家林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公司在目前运营良好的基础上自主创新、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后续主要发展观光采摘、垂钓、农家乐、苗木繁育、技术培训等,提升综合示范水平。再流转土地100亩,聘请更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5名,充实规划,购置设施,走绿色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路子。

3、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我们下一步计划在全县各乡镇进行抓点示范,第一批安排土基镇、菩堤乡、老庙镇、槐柏镇,按照“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模式,具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择优扶持本辖区的龙头企业运作,由基地负责提供原料、技术培训及产品回收,龙头企业主体投资实施,合作社牵头组织贫困户加入。资金来源主要是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