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六)123号
发布时间:2017-04-29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环保局

截止2017年42913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洛川县环境信访件10件,现将123号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23

受理编号为12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振兴路雅苑小区与曙光学校之间,有条路,修了一厕所。无人管理,气味难闻且周围都是垃圾。

县城管局、房管局

2017年4月23日,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城管局、县房管局参与到现场进行了核查,反映的厕所位于雅苑小区与曙光中学之间,系雅苑小区建设工队施工期间所建简易旱厕,2016年底施工队撤离后弃用。由于无人管理,该厕所卫生存在脏乱差现象,对相邻的曙光学校造成一定影响。

(1)举报问题查处情况:4月23日,洛川县城管局依据 《陕西省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洛川县房产管理局在雅苑小区项目实施过程中临时搭建公厕未及时拆除的行为,予以500元罚款处理(罚字[洛城]第13号)。

(2)责任追究情况:4月23日,洛川县纪委就雅苑小区与曙光学校之间环境卫生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六条第六款规定和第七条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中第二款,对负有监管失职责任的房管局副局长张绥生进行了诫勉谈话。

(3)整改措施情况:县房管局于4月23日接到督办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调查核实,着手整改。一是及时针对该区域卫生清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夯实带班领导和各值班值勤小组责任,确保日常卫生干净整洁;二是针对反映问题,于4月23日、24日组织60余人次,动用铲车1台、挖掘机1台、清运车1辆,将该废弃厕所予以拆除,并对该区域的建筑垃圾等彻底进行了清理;三是按照全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要求,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长效化机制化,并纳入干部管理考核,实行“周通报、月考核、年兑现”,确保负责区域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安市时间:2017年47日- 5 6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1-8885517邮政信箱:安市第123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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